数字货币的运行机制与法律治理路径探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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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数字经济的深入发展,数字货币已成为金融科技领域的重要创新。其形态多样、技术基础复杂,既带来便利也引发诸多法律争议。本文从技术特征与法律定性出发,系统解析不同类型数字货币的运行逻辑及相应治理策略。

一、数字货币的类型与技术基础

数字货币通常指以电子数据为载体的金额形态,并非严谨的法律概念,涵盖电子货币、虚拟货币与加密货币等。根据发行主体不同,可分为非法定数字货币法定数字货币两大类。

非法定数字货币进一步区分为:

法定数字货币则特指由央行发行的数字法币,例如我国的数字人民币。不同类型的数字货币在发行机制、流转逻辑与法律属性上存在显著差异。

二、传统非法定数字货币的法律定性

(一)技术特征与金融属性

传统非法定数字货币多表现为中心化架构下的价值凭证,如腾讯Q币、网游点卡等。其特点包括:

监管政策明确限制其使用范围。例如文化部曾规定网游虚拟货币仅能兑换发行企业自身服务,不得用于外部交易。由于缺乏可转换性与流通性,这类数字货币不具备货币职能,也不涉及金融监管。

(二)民法视角下的权益属性

《民法典》第127条虽提出对“网络虚拟财产”予以保护,但未明确其法律性质。学界主要存在三种学说:

  1. 数据权利束理论:主张数据权益是多重主体共存的权利集合;
  2. 绝对权理论:认为应对数据文件设立所有权;
  3. 相对权/债权理论:主张用户对发行方享有请求权。

实践中,用户与运营商之间存在服务合同关系。运营商需按约定提供虚拟商品服务,并在终止服务时退还未使用的虚拟货币。司法案例多将此类纠纷纳入合同框架处理,支持债权属性定位。

(三)刑法保护路径的争议

刑法领域对侵犯虚拟货币的行为存在三种认定倾向:

  1. 财物说:将虚拟货币视为财产犯罪对象,按盗窃罪等处罚;
  2. 数据说:认定其属于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,按非法获取数据罪处理;
  3. 竞合说:承认同时触犯财产犯罪与计算机犯罪,从一重处断。

《刑法修正案(七)》增设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后,司法实践逐步转向数据说。但该路径存在评价不足的问题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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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区块链数字货币的机制与法律挑战

(一)去中心化技术架构

区块链数字货币依托分布式账本、非对称加密与共识机制实现点对点交易,其核心特征包括:

比特币等加密货币缺乏国家信用背书,价值依赖社区共识与市场预期,币值波动大且交易效率低,难以承担货币职能。

(二)监管政策与金融属性

我国对加密货币采取严格管控政策:

尽管部分国家允许比特币作为支付工具,但其固有缺陷(如交易速度慢、币值波动大)限制了实际货币功能。稳定币试图通过资产抵押稳定币值,但仍面临挤兑风险与信用危机,2022年UST崩盘即为典型案例。

(三)法律定性争议与司法实践

民法层面:

刑法层面:

司法处理存在三类路径:

  1. 按计算机犯罪处理(非法获取数据罪);
  2. 按财产犯罪处理(盗窃罪、诈骗罪);
  3. 按想象竞合从一重处罚。

尽管监管政策禁止加密货币交易,但其作为财产仍受刑法保护。即使被认定为违禁品,仍可参照盗窃毒品等情形按财产犯罪量刑。

四、法律治理的整体框架构建

(一)明确分层监管思路

  1. 对传统封闭式数字货币:以合同关系为基础,强化用户权益保障与运营商责任;
  2. 对区块链加密货币:坚持金融风险防控底线,禁止非法融资与炒作交易;
  3. 对法定数字货币:构建以央行为中心的法律框架,明确权责与监管规则。

(二)完善民事权利体系

(三)统一刑法保护标准

(四)强化跨境监管协作

常见问题

Q1:数字货币与虚拟货币有何区别?
数字货币是更广义的范畴,包括央行数字货币、虚拟货币和加密货币。虚拟货币通常特指企业发行的封闭式代币,而加密货币则强调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特性。

Q2:个人持有比特币是否合法?
我国目前禁止加密货币交易与融资活动,但未禁止个人持有。需要注意的是,持有行为虽不违法,若涉及交易或投资则可能违反金融监管规定。

Q3:遭遇虚拟货币被盗应如何维权?
可根据具体类型选择路径:中心化数字货币可向运营商投诉或提起合同诉讼;加密货币被盗则需报警,司法机关可能按计算机犯罪或财产犯罪立案侦查。

Q4:境外购买比特币受法律保护吗?
最高人民法院明确,通过境外平台购买比特币仍涉嫌规避我国金融监管,相关民事行为可能因违背公序良俗被认定为无效,风险需自行承担。

Q5:数字人民币与支付宝余额有何不同?
数字人民币是央行发行的法定货币,具有法偿性;支付宝余额是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的预付价值,属于企业信用背书下的支付工具。

Q6:区块链数字货币能否被视为证券?
目前我国《证券法》未将加密货币纳入证券范围。若发行行为涉嫌非法集资或诈骗,将按相应刑法条款定罪量刑,而非证券欺诈罪名。


数字货币的法律治理需兼顾技术创新与风险防控,通过类型化规制与跨部门协作,构建兼顾安全与发展的法治框架。随着实践深入,法律规则将持续演进,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坚实保障。